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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1996到現在2008年,整整12年頭,陪我走過無數次的旅程,載我去過許許多多的地方,哎!總而言之,言而總之!這部車子 的的確卻陪我滿久的!

有人問我,如果我有錢的話,是會換車還是修車,坦白說應該是會修車,因為我是個念舊的人,所以十二年的車要我換掉,說真的我會捨不得呢!

我打算再我結婚娶新娘的時候,當做禮車!開著這部紅色的汽車載著我美麗大方的新娘進我曾家大門,哇!好棒的感覺啊!您說是吧!

所以短時間之內,我是絕對不會換車的!

P.S 哎!對不起!忘了告訴大家我開的是 福特 VIVID 1.3 的車,大家應該在路上看過很多人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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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曾志宏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